第一百二十一章

随着永世盐票这事在淮扬激起了千重浪。

到十二月,万重浪也来了。

巡盐御史府出台食盐专卖新规:

灶户只许煎烧,归商配票,不得收积盐斤,自煎自卖,是为火伏法。

永世盐票管得是盐商,针对的是那些个在中间卡拿索要的人。

而火伏法管得的是盐场的产盐量。

全国各地盐场产盐必须经由在场大使、灶长、灶头、巡商、巡役、磨对、走校严密监控,先稽查灶户的煮盐的用具,再核定每一火伏的煎盐数额。

凡灶户名下,盘几角,做几口,每盘得盐若干,即为定额造册立案。

以此案册为据:

不许产盐缺额;

更不许产盐过限或蒙混煎盐;

如有缺额或溢出,立同灶长报场官查究;

每灶出盐时,要盐场各个环节校对印牌、循环簿、根票、联票方可出场。

配合这个新规的还有万隆帝的德政:

顾及“贫穷孤独”者,允许附近场灶地方的贫困户挑贩一定量食盐“易米度日”,十斤以下买卖不为私盐。

最后的这个德政,是王熙凤提议的。

历朝历代,所谓的官逼民反,都不是一朝一夕的事,而是日日夜夜里不停往骆驼身上放的每一根稻草。

他们现在人轻言微,能做的就是让那些真的快活不下去的人,能勉强活下去,不至于逼上梁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