赵芃对死亡并没有什么畏惧,也不陌生。
追着匈奴从东打到西,在黑国拓土开疆,生生死死,赵芃见到的东西太多了。死在战场上的姐妹,死在自己手下的敌人,并不会因为赵芃是个女生,就对死亡有格外的怯懦。大秦的女人,对生死看得很淡。
既然来看格斗,格斗场上有死伤,赵芃也都是有心理准备的。
她只是并没有料到,这个角斗士会以这种方法死去——在全场观众的注视下,由观众决定他的死亡,这大大出乎了赵芃的意料。
在赵芃看来,死亡是一件相当庄重、严肃的事情。
战死的是一种荣耀,病丧而死的是一种哀伤,哪怕犯罪人被处死,那也是彰显法度森严的一种方式。
虽然大秦在斩首、斩杀囚徒的时候,也是公开处刑,并且也有闲人去观看,甚至愚昧无知的乡人会把这种处刑当做是一种戏剧性的、惊恐的演出,但即使是这样,这些行刑代表的都是皇帝的权力、皇帝的意志,而不是随便什么平民百姓就可以诱导或者决定什么人当街杀人的。
刚刚那一幕,那个角斗士最后一刀刺下去,结果了他对手的性命,这种行为在赵芃看来,无异于当街使用私刑。
赵芃还并不太懂得罗马人的法律,也不知道按照罗马人的法律,一般常规之下,在决斗场上、在胜负已分的情况下,角斗士杀死对手是否是有罪。
赵芃只是依照大秦的法律,依照自己对天下万国通行法律的朴素认知,认为杀人偿命、欠债还钱。
角斗士这种身份,如果把它作为一种职业,决斗作为一种生计,两个人在契约之下打生打死,怎么样残酷都无所谓。
但是当战斗结束,当其中一方已经稳居上风,另一方已经倒地认输的情况下,角斗士仍然不放过对方,甚至不是出于对自己安全的考虑,而只是依从了场外观众的要求痛下杀手,这种行为在赵芃看来,就是谋杀。
冯麻衣低声说:“臣下也认为这是谋杀。臣曾向熟悉罗马法律的人询问过,怎么理解这种决斗场上的杀戮。他告诉我,这是一种契约行为,因为所有的角斗士都已经宣誓过,要任凭鞭打、火烧、刀砍,他们立下的是生死契约,契约只是规定他们在战斗中可以舍生忘死,即便死了也不会为此而怨恨。
但是此时此刻,当战斗已经结束了再去杀戮,就是无意义的谋杀了。研究罗马法的人还说,决斗失败者的生死,是由观众或者主办者的意愿来决定的,而这个时候胜利者杀死失败者,是胜利者在执行裁决的义务,就是说他有责任为大家去杀掉这个失败者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