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主高中是因为家里发生了变故就没有再读了。
因为要照顾生病的妈妈,就在家附近找了一份工作。
由于没上学的原因,不少亲戚来家里给原主介绍对象。
一开始原主的妈妈施静秀以原主年纪还小为由推脱了。
可等原主年满二十的时候,就推脱不了了。
施静秀也不想耽误女儿,就答应了介绍对象的事。
相了几个后,和一个叫常建义的男生确定了关系。
常建义家里是开米线店的,常建义也没有外出工作,而是在店里帮忙。
两人交往后,原主也时常去店里帮忙,有时候就忙到了饭点,常建义就留原主在他店里吃米线。
原主是以结婚为目的和常建义交往的,也没把常建义当外人,就答应了。
这一帮就帮了两年,可当原主问常建义两人什么时候结婚的时候,常建义反悔了。
理由是他爸妈对原主不满意。
原主询问原因。
常建义说是原主经常在他家米线店吃米线,还要的大碗,太败家了,他们家娶不起。
原主也气笑了,她为什么在他们家吃米线啊?还不是因为给他们帮忙。
原主也不高兴了,对常建义说:“你爸妈既然算的这么清楚,那我的工钱是不是也应该结算给我?”
常建义却皱眉:“你帮忙是你自愿来的,我们又没有请你,凭什么给你工钱?”
之后,他还让原主归还他给她花的钱。
两年一共三千块钱。
原主当然不还,她本来就吃了亏,凭什么继续吃亏?
为此,常建义把原主告上了法庭。
原主胜诉了。
这事也传了出去。
常建义成了四里八乡有名的抠门男人。
也没媒人上门给他介绍对象了,他这一耽误就耽误到了四十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