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方如山眼睁睁看着时歌的衣角从他手里溜走,直直从山崖滚下去,惊慌的“救命啊”融进呼啸的山风里,很快消失了,仿佛无事发生过。

时歌一路跑下山,许家,哦,现在应该是时家,就在山脚那棵大银杏树旁边,三间破旧低矮的房屋。

那时候大家还是点煤油灯,三间屋子只有两间亮着,一间是时富和刘春华的房间,一间是时歌和时俏的房间。

时歌径直去了旁边的小厨房。

一进去,矮桌上放着碗稀粥,还有两小碟凉拌野菜,不远处的灶台堆着几个没洗的碗,时富和刘春华他们已经吃过了。

时富听到动静,在屋里问了声“歌丫头,洗衣服回来了啊。”

时歌搬了把小凳子在矮桌旁边坐下,端起稀粥连喝好几口,她跑了一路,早饿得前胸贴后背,时家穷,原来的许翠经常吃不饱,面黄肌瘦的,明明接近一米七,二十岁了,看起来还和未成年一样“嗯。”

时富又说“你姨给你留了粥和菜在桌上,自个儿吃吧。”

姨是指刘春华。

原书中,许翠妈妈在她一岁时去世,刚开始她以为刘春华是她亲妈,总是跟在她屁股后面甜甜叫着妈。

刘春华态度始终淡淡的,她以为她惹妈妈生气了,后面长到七岁,她才知道原来她没有惹刘春华生气,只是,她不是刘春华亲生女儿而已。

那时开始,她只叫刘春华姨了,许富抽得她荆竹条都断了好几根,她都闷着头不改口,反倒是刘春华直劝许富,她不在意。

是了。

刘春华不在意。